甘肃富盛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薛富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522MAD813UX2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安县兴国镇蔡店工业园区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市监罚〔2026〕101号
2026年6月22日,我局收到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转办函》(天)市监转函﹝2026﹞27号及相关证据材料。同日立案。
经查,当事人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1:使用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人员从事气瓶检验工作
2026年6月8日17:00:00-17:59:00;2026年6月11日15:00:00-15:59:00;2026年6月12日16:00:00-16:59:00;2026年6月16日16:00:00-16:59:00,气密性试验区检验人员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2026年6月17日,正在开展气瓶检验作业的4名工作人员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其中:抽残区2人,焚烧区1人,外观检测区1人。
违法事实2:未按照《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检验(瓶阀设计:年限未覆盖检验周期)
2026年6月17日,检验合格区摆放有13只5kg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日期为2026年6月,有效期至2030年6月,气瓶安装瓶阀(制造单位:扬州市安宜阀门有限公司;产品型号:YSQZ-3A;适用介质:液化石油气;设计年限:5年;制造年月:2023年11月;检验日期:2023年11月)。上述气瓶的下次检验日期(2030年6月)超出瓶阀设计使用年限(2028年11月)。
该批瓶阀共购进100只,安装48只,损坏2只,检验区存放50只整箱未拆封。2026年6月18日,当事人发布《召回通知》,召回安装该批阀门的气瓶,截止2026年7月8日,已全部召回,全部重新检验并更换阀门。
违法事实3:出具虚假的检验结果
涉及陇西县利平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气瓶安全评估报告》4份(编号:FSJC2026000224,共100只气瓶),对应原始记录《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表》中,1至20号检验编号壁厚测定、气密性试验、综合评定结论栏内均未填写,21至100检验编号原始记录、阀座(塞座)、外观检查、壁厚测定、气密性试验、综合评定结论栏均未填写,审核人员未见签名,日期未填写。
涉及清水县陈华液化气供应站《气瓶安全评估报告》1份(编号:FSJC2026000079,共125只气瓶),对应原始记录《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记录表》,阀座(塞座)、外观检查、壁厚测定、气密性试验、综合评定结论栏均未填写,检验员、审核人员均未签名,日期未填写。
定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案件移送函》(定)市监移函﹝2026﹞001号及相关证据材料、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转办函》(天)市监转函﹝2026﹞27号及相关证据材料、《现场检查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薛富东《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微信聊天记录录屏、监控视频等。
对甘肃富盛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600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
60000.00元
秦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