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光华服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舒克贵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1224050011904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通山县洪港镇洪港社区彩虹小区19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通山市监处罚〔2026〕191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连续四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2023年-2026年)。2026年8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当事人营业执照注册的地址前往实地核实未发现当事人经营的相关店铺,通山县洪港镇洪港社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证明》一份。...[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办案人员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
0.00元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