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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旺燃气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凯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326MA6MYH6751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古城街道青云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曲会处罚﹝2024﹞247号
当事人的行为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合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之规定的所指行为。
罚款200000元
200000.00元
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05
2
云市监曲会处罚﹝2024﹞233号
会泽县马路乡有玲燃气经营部经营的8只气瓶的充装单位为会泽县旺燃气体有限公司。2024年2月28日,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会泽县旺燃气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见上述8只气瓶非会泽县旺燃气体有限公司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当事人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之规定:“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的;(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建议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80000.00元
会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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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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