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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裁判文书 5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功林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26MAAK9K648W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新发布依族乡先锋村营松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1
买卖合同纠纷
山东中炭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3-10
(2025)黔0201民初5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贵州创安民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贵州宏泰矿业有限公司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
3
2024-09-25
(2024)黔0502行初91号
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
田**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6-30
2026-06-09
(2026)黔0281执349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某甲公司申请某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执行案件
2
2026-06-02
2026-05-29
(2026)云0114民初64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某有限公司;贵州某乙有限公司;贵州某甲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2736.53元
民事案件
3
2026-06-02
2026-05-29
(2026)云0114民初64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某有限公司;贵州某乙有限公司;贵州某甲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444.42元
民事案件
4
2026-06-02
2026-05-29
(2026)云0114民初64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明某有限公司;贵州某乙有限公司;贵州某甲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4901.59元
民事案件
5
2025-05-19
2025-02-27
(2025)黔05行终56号
行政强制
田**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新发布依族乡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矿安监黔煤执二罚﹝2026﹞126号
1.未按规定采取区域防治突出措施。(1)煤矿一号回风斜井K0+490~492m需揭露5#煤层(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管理),2025年12月掘进期间,未在距煤层法向距10m外施工探煤钻孔,未在距煤层法向距7m外施工区域防突措施,直至距煤层法向距0.8m处施工了穿层钻孔工作面防突措施。(2)2025年10月12日煤矿二号回风斜井里程K0+533m处揭露7-1#煤层与10#煤层的合并煤层(均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管理),煤矿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为无突出危险性后采取了超前钻孔排放瓦斯的局部防突措施,但未实施区域预测、区域防突措施;2.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一号回风斜井存在5处裂隙涌水点,2026年以来,测量人员使用矿泉水瓶收集涌水,未采用量水器皿收集涌水。(2)副斜井有2处涌水点采用浮漂法观测,水渠长度仅1米、渠体不规则,不满足浮漂法观测条件,观测计算未折算经验系数,涌水量观测数据存在偏差。有3处涌水点未实测仅依靠估算;3.煤矿安全设备安装、维护、保养不符合规定。(1)一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设置的防尘喷雾喷头被水泥浆体堵塞。(2)主斜井、副斜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分别安设在井口外,局部通风机和相应的电气设备开关未安设有遮雨、挡水设施。(3)一号回风斜井第二部带式输送机机头防跑偏导向杆距托辊端部边缘超20mm;4.煤矿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配备不足。(1)地测科未配备专职科长。(2)抽采队无队长,由通风队队长兼任。(3)安全科现有技术人员2人,缺2名技术人员。(4)机电科现有技术人员2名,缺2名技术人员;5.矿井需风量计算不符合相关规定,未将1383行人联巷、1360材料通道纳入需风量核算;未采用巷道实际瓦斯涌出量计算掘进工作面需风量,均选用临近巷道瓦斯涌出参数进行计算;6.煤矿新招录生产技术科技术员蔡定学(2026年7月24日入职),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直接安排上岗作业;7.机电副总林龙(2025年9月任职)、掘进三队队长贺大才(2025年3月任职),截至检查时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8.煤矿未按规定及时更新填绘反映二号回风斜井、行人斜井、副斜井、主斜井、一号回风斜井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且未按规定每20~50m编录一个迎头断面。
分别1.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瓦斯防治、现场安全管理),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元整罚款(¥1,750,000.00);2.对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3.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对煤矿罚款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5.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7.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8.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责令煤矿停产整顿3日(整顿内容:思想认识、瓦斯防治、现场安全管理),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佰玖拾柒万元整(¥1,970,000.00)。
387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9-04
2
矿安监黔煤执二罚〔2026〕118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抽查煤矿视频,5月15日夜班0时34分至48分,单轨吊检修加油硐室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未紧跟迎头,3名工人空顶的情况进行支护作业。5月15日夜班1时5分至24分,一采区行人斜井采用前探梁临时支护,前探梁未铺满背实,4名工人在空顶的情况进行敲帮问顶及支护作业。5月23日早班10时30分至11时10分,井底车场转载点绞车运输时未执行行车不行人规定。6月3日早班11时55分至12时,在单轨吊检修加油硐室工作面进行吊装U型棚时,人员站在U型棚下方。(2)5月15日夜班,在单轨吊检修加油硐室和一采区行人斜巷分别有一名员工未穿有反光标识的衣服;2.2026年4月30日中班,在行人斜井掘进工作面施工探放水钻孔的作业人员张小康未持有煤矿探放水特种作业资格证;3.单轨吊检修加油硐室掘进工作面第4、5循环突出危险性预测实施过程无视频,未做到过程可溯;4.煤矿未按作业规程管理顶帮。(1)二号回风斜井里程400米段多处顶板喷浆体开裂离层,未及时维修处理。(2)单轨吊检修加油硐室掘进工作面架设的U型棚距巷帮0.5m,棚腿未落在实底,架设在木板上;5.未按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调整。(1)二号回风斜井2#临时水仓配电点低压馈电开关额定电流整定为210A,实际应整定为150A。(2)1360井底车场喷浆机起动开关额定整定为11A,实际应整定为9A;6.煤矿部分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护。(1)二号回风斜井2#临时水仓配电点一台低压馈电开关未连接局部接地极。(2)二号回风斜井第二组压风自救装置1个供气阀门损坏,不能开启和关闭。
1.对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3.对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4.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5.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6.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拟对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135,000.00)
21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7-10
3
矿安监黔煤执二罚〔2025〕156号
1.2025年11月18日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从巷道底板爆破揭开无名煤层,在掘进过程中,煤层局部厚度从11月5日前探钻孔探测分析的0.2m增至0.46m时,煤矿未测定煤层瓦斯压力及瓦斯含量等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2.副斜井井底车场掘进工作面前探钻孔显示,工作面前方存在一层厚度为0.2~1.2m厚的无名煤层,煤矿未根据钻孔见煤岩情况分析该煤层赋存情况;3.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采用锚网喷支护形式,距工作面迎头6m处巷道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4.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通过查看2025年11月29日早班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视频,发现现场作业人员在装药过程中违反作业规程规定反向装药;5.地测副总工程师史泽胜和地测科长吴志明未持续保持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水平,现场通过国家煤矿安全执法系统app对地测副总工程师史泽胜和地测科长吴志明进行逢查必考,两人分别进行了两次考试均不合格(地测副总工程师史泽胜最高72分;地测科长吴志明最高78分);6.煤矿地质测量部门未按规定对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K0+542.5~566m段揭露10#煤层和0.2~0.46m厚无名煤层情况进行观测、描述及综合分析,未实施预测预报,未编制巷道剖面图;7.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第九循环探放水、地质钻孔未全程封堵严密或者接入瓦斯抽采管路,孔内积存瓦斯受爆破震动后释放到工作面内;8.二号回风斜井在K0+551m至K0+562m段沿无名煤层掘进时,每个循环施工的2个侧向45°的前探钻孔沿掘进方向的投影距离仅为3.5m,不符合大于等于5m的规定;9.二号回风斜井掘进期间,未按照每循环应探明前方至少60m、巷道轮廓线外10m范围内的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等情况,在见煤巷道段仅沿掘进方向施工1个前探钻孔、沿侧向45°方向施工2个前探钻孔探测煤层层位;10.煤矿未严格执行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1)未将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煤层厚度突变纳入通风瓦斯日分析内容,并查明原因和及时采取瓦斯异常涌出防治措施。(2)二号回风斜井自2025年11月18日揭开不明煤层后,施工的排放孔、探煤孔均不同程度的存在瓦斯大量增加的情况。如11月18日顶板2号探煤眼瓦斯浓度为88%,11月20日排放孔最大瓦斯浓度为73.2%,11月22日排放孔最大瓦斯浓度45%、4号探煤眼瓦斯浓度为50%,11月25日1号探煤眼瓦斯浓度为10%,11月26日探煤眼瓦斯均超5%。查看11月18日至27日调度会记录,均无人汇报二号回风斜井钻孔瓦斯异常情况,未进行处理。
分别1.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3.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5.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6.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7.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8.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9.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10.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合并对煤炭沟煤矿给予警告,处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的行政处罚。
4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6-01-04
4
矿安监黔煤执二罚〔2025〕151号
1.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2025年10月27日17时27分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在15时55分放炮后,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先行进行敲帮问顶,再进行临时支护,而是先进行临时支护,再进行敲帮问顶。(2)2025年10月27日早班,回风斜井视频显示工人在装填回风斜井炮眼火工品时未按要求填充黄泥封孔。(3)抽查2025年10月27日15时10分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面视频监控,掘进工作面装药结束后,爆破工未最后离开爆破地点;2.煤矿部分设备、设施未定期检查维修。(1)回风斜井第一部带式输送机机头防跑偏传感器导向杆距托辊端部边缘超过20mm。(2)2025年10月29日现场打开回风斜井自动防尘喷雾装置启动开关,接线腔结合面凡士林涂抹不足,接线腔内存在粉尘,接线不规范。(3)+1458行人联巷开口位置安设的压风自救装置有一组装置控制开关失效。(4)主斜井第34号、第48号风筒处,提升轨道上安设的钢丝绳地辊损坏;3.煤矿未按规定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如编号为32911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上次调校日期为9月10日,调校周期超过15天;4.抽查视频监控,2025年10月27日14时47分,爆破员在二号回风斜井掘进工作面未按照《二号回风斜井过构造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在工作面右侧施工炮眼,在炮眼不足的情况下就进行爆破作业;5.煤矿未严格执行围岩观测制度。二号回风斜井、行人斜井和回风斜井未按照作业规程要求每100m设置一个围岩观测点,2号回风斜井已掘541m,共设置3个测点,行人斜井已掘486m,共设置3个测点,回风斜井已掘450m,共设置3个测点。
分别1.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2.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3.对煤矿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4.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5.对煤矿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合并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15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1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