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晨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峰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1021MAD0EE478R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玉环市楚门镇北滨路73号一楼(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市监处罚〔2026〕36号
当事人成立于2024年6月,同月当事人在仙居县供电公司设立电表户头,并于2024年9月在仙居县南峰街道阳光首府北门设立了名为的“玮斯台州新能源仙居阳光首府超级快充站”的充电场所,通过云快充平台为公众电动汽车充电提供服务。2025年9月17日将公司充电业务转移至玮斯充电平台。经营期间,当事人为减少云快充平台抽成,根据自身运营情况及市场情况,于2025年8月11日起,将其充电站服务费下调至0.1元每度,将电费价格按比例分时段上调至0.53元/度、0.83元/度、1.05元/度等价格。根据8月份尖峰平谷电站日表统计和8月份时期统计两份后台数据统计表显示,其尖峰电收取1.05元每度,仙居县供电公司供电价格为0.9386元每度,差额为0.1114元每度;高峰电收取1.05元每度,仙居县供电公司供电价格为0.8447元每度,差额为0.2053元每度;平段电收取0.83元每度,仙居县供电公司供电价格为0.6257元每度,差额为0.2043元每度;低谷电收取0.53元每度,仙居县供电公司供电为0.2503元每度,差额为0.2797元每度。2025年8月11日至25日期间,尖峰电和高峰电共使用12647.5070度,平电共使用21307.6430度,谷电共使用65983.6540度,因尖峰电和高峰电当事人收费均按照高峰电1.05元每度收取无法区分多收价款,且当事人在8.11-8.25期间每日21:00-22:30的电费低于电网高峰电价,尖峰电和高峰电多收取价款无法计算;平电多收取价款4353.15元;谷电多收取价款18455.62元。综上,当事人在2025年8月11日至8月25日期间至少多收取了22808.77元电费。因当事人“云快充”平台已无法登录,无法提取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电费统计表,无法查实当事人自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10日期间电价是否均按照指导电价要求设置,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另2025年12月31日,我局向当事人下发仙市监责退〔2025〕南1号《责令退款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价款。当事人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寻找消费者,截至2026年1月22日,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退费成功的证据。
当事人收取终端用户电价时,存在加价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针对当事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808.77元。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