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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星注册资本:1212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5555176739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108号2幢707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25
(2025)浙0108民初1538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樾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07-08
(2025)沪01民终889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淄博新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王*,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正效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3
2025-07-02
(2025)浙0192民初13024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互联网人民法院
4
2024-12-20
(2024)沪0115民初97244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正效科技有限公司
王*,淄博新华大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5
2024-11-12
(2024)浙0105民诉前调910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6
2024-04-18
(2024)浙0105民初3229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曾*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7
2024-04-18
(2023)浙0105民诉前调18441号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曾*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8
2023-01-17
(2022)浙0105民初10970号
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上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扬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9
2020-07-29
(2020)浙0105民初2435号
侵权责任纠纷
青岛颐华正德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张*,颐华正德国际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29
(2025)浙0114民初6668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龙炳;杭州总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2
2025-07-21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龙炳;杭州总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3
2023-12-03
(2023)京0101民初11745号
执行异议之诉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兰伯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9-24
(2023)京0101民初11745号
执行异议之诉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叶**,北京兰伯爵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09
2021-07-13
(2021)川0107民初18994号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胡*、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0-27
2020-07-24
(2020)浙0105民初2435号
侵权责任纠纷
青岛颐华正德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6-09
2020-06-04
(2020)沪0114财保77号之一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上海橙祈商贸有限公司、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6-05
2020-05-14
(2020)沪0114财保77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上海淳钲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橙祈商贸有限公司、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27900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4-21
2020-04-08
(2020)京0101执966号
民事
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4-21
2020-04-08
(2020)京0101执967号
民事
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 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2-27
2018-04-28
(2018)京0107民初1555号
服务合同纠纷
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06042.51元
民事案件
8
2018-12-25
2018-12-17
(2018)京0107执1182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环球智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等合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18-05-22
2018-05-22
(2018)京行终1373号
行政案由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10
2018-03-07
2018-02-28
(2017)浙0105民初9322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碧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基德儿童用品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拱市监处罚〔2026〕271号
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与杭州掘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哔哩哔哩起飞推广合同,为进口普通食品“韩国正官庄小红瓶GLPro Doublecut血糖体脂管理进口服液”在平台作推广服务。后杭州掘木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员工假冒医学院学生身份、将办公室布置成化验室场景、虚构身体实验数据和体检报告、利用软件虚构对比效果等方式拍摄、制作了宣传该款食品具有“平衡血糖”、“控脂减肥”等功效的视频,并于2025年8月27日通过杭州掘木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持有的平台账号发布了涉案推广视频广告同时附上商品链接。截止至2025年9月10日该视频下架,上述视频广告的广告费用计人民币32957.4元。
当事人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的进口食品视频广告涉及“平衡血糖”、“控脂减肥”等疾病治疗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当事人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含有虚构医学生身份虚构化验室场景、虚构身体实验数据、虚构体检报告、虚构服用效果等内容的视频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第二款第(四)、(五)项:“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鉴于当事人的广告费用为32957.4元,决定责令对当事人杭州碧橙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广告费用叁倍罚款人民币98872.2元。
98872.20元
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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