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姣月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02555486913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1
(2023)内0102民初673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11-18
(2023)内0102民初6730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3
2023-11-18
(2023)内0102民初6731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6-20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3-06-20
(2023)内01民再84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6-1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3-06-19
(2023)内01民再84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3-06-15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3-06-15
(2023)内01民再85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3-05-19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长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04
2025-07-28
(2025)内0102执异525号
民间借贷纠纷
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审查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5-12-18
2025-06-25
(2025)内0102执280号
借款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执行案件
3
2021-03-15
2020-12-31
(2019)内民再2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1-02
2018-07-11
(2018)内民申107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19
2018-07-11
(2018)内民申107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2-27
2017-06-29
(2017)内01民终129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8-02-27
2017-06-29
(2017)内01民终129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8-02-27
2017-06-29
(2017)内01民终1298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6-03-16
2016-03-16
(2016)内0102财保39号
民事案由
(2016)内0102财保38号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19707465.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3-16
2016-03-16
(2016)内0102财保38号
民事案由
(2016)内0102财保39号呼和浩特市光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呼和浩特市达昕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前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
36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9号
2026年4月27日,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依法对呼和浩特市光
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锦江之星酒店进行“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时,发现: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人数不足(只有一人),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 0381 号)、刘振国询问笔录、简建国证人证言、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简建国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复印件等证据证实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
5800.00元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消防救援局)
2026-05-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