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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大云食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大云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1622MACGA9M7X4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西夏亭镇司渡口行政村北迎风渠十字路口路北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市监处罚〔2026〕12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4月17日经西华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在西华县西夏亭镇司渡口行政村北迎风渠十字路口路北08号从事预包装食品零售经营活动。当事人西华县大云食品超市内食品销售区中间货架上摆放的武大郎芝麻烧饼(产品名称:武大郎芝麻烧饼;贮存方法:置于阴凉干燥处: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841142512791;执行标准号:GB/T20980;保质期:8个月;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生产日期:见合格证或包装(20250919);产地:河南省商丘市。),数量0.52斤,该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经核实,当事人经营的武大郎芝麻烧饼是西华一个业务员送过来的,具体时间不记得了,共购进1件,每件9斤,进货价48元/件,销售价6元/斤,销售了8.48斤,剩余0.52斤,于2026年5月19日超过保质期,已超过保质期55天,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被我局依法扣押。该批次武大郎芝麻烧饼包装标签标示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未及时清理,也未明显标示,仍与其它有效期内食品一起置于货架上对外销售。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货值金额为3.12元。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减轻行政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武大郎芝麻烧饼0.52斤; 2、罚款25元。
25.00元
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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