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金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行社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红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02MAEKPP0T24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水榭花都16号楼1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文综罚字〔2026〕19号
张家界金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行社分公司在2026年2月17日至2月22日组织旅游者刘X等3人的旅游行程中,使用了车牌号为蒙AT99Z1的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旅游者刘鹏及其同行人在湖南恒源旅行社报名参加团号:JFGL202600215-6的旅游团队,地接社为张家界金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行社分公司。
给予当事人张家界金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行社分公司处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当事人张红军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28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6-06-09
2
(呼)文综罚字〔2025〕53号
张家界金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行社分公司于2025年8月24日-2025年8月29日为游客胡千惠提供的6天5晚呼伦贝尔境内旅游服务期间,所提供的车辆没有运营手续,该行为构成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由于该团车辆服务属于包价旅游服务的一部分,双方未就包车费用问题单独约定,因此无法单独计算并认定违法所得。
对张家界金福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呼伦贝尔旅行社分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7000元
7000.00元
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5-10-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