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惠生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十八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玉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24MA77NQGR5X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团结路市场商服楼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玛市监处罚〔2026〕36号
经查,2026年5月9日,当事人正常对外营业。当日16时15分至17时10分,该店执业药师龚金芳因个人私事擅自离岗外出,全程未在经营场所在岗履职。离岗期间,当事人未安排合规执业药师顶岗值守,也没有采取下架处方药、暂停处方药售卖等管控措施。同日16时30分,店内工作人员何新花,在无执业药师在岗、无执业药师审核处方的情况下,擅自向消费者陈某销售处方药(居安诺)阿莫西林胶囊1盒(规格:0.5g*44粒/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1770,批号:150260103,生产日期:2026年01月07日,有效期至:2029年01月06日)。
另查明:当事人曾于2025年12月30日,因未经执业药师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同类违法行为,被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玛市监当罚〔2025〕119号)。
现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处罚款5000元(伍仟元整)。
5000.00元
玛纳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