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东 |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3015762079364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乌伊西路南侧夹滩村宏东汽车城(中山路夹滩村丘17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1
(2025)浙0106民初9273号
民间借贷纠纷
杭州银途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宏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李*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
2025-05-06
(2025)新2301民初372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昌吉州恒巨泉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宏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昌吉市人民法院
3
2020-04-17
(2020)粤19民终14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新疆宏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海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东莞市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6-01-30
2026-01-28
(2026)新23民终1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某有限公司;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0-08-12
2020-04-30
(2020)粤19民终148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与东莞市锋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天津海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疆宏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岛海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州税稽罚〔2026〕44号
(一)违法事实
2025年9月至2025年10月,你公司向严某等17名自然人销售机动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号码25652000000056923142、25652000000056955097、25652000000059244128、25652000000059591153、25652000000059638747、25652000000059966405、25652000000060403229、25652000000061067744、25652000000063709930、25652000000064163110、25652000000064969889、25652000000065133147、25652000000065706881、25652000000065755538、25652000000066174232、25652000000069869532、25652000000072819476,发票开具金额合计11,792,035.42元,开具税额合计1,532,964.58元,价税合计金额13,325,000.00元,你公司向上述自然人实际收款12,046,000.00元,发票多开金额合计334,513.27元,多开税额合计43,486.73元,多开价税合计金额378,0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开具纸质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为他人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17份,虚开发票金额334,513.27元,虚开发票税额43,486.73元,虚开价税合计金额378,000.00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你公司2025年9-10月“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账及部分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复印件;你公司2025年9-10月“应收账款”明细账;你公司汽车代理购销合同;你公司销售人员马某询问笔录;购车人情况说明及相关复印件资料;你公司李某、马某等个人银行流水;你公司情况说明,证实你公司向17名自然人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7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