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西县燎原乡左军化肥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左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1222MA1B20EH8U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燎原乡政府所在地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兰市监处罚〔2026〕301号
经调查,当事人(左军)于2026年1月20日在黑龙江省禾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26年1月19日,净含量40kg,执行标准:GB/T21633-2020,神宇掺混肥料1吨,销售给农户苏凤辉。货值金额3150.00元,违法所得100.0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二份,证明对当事人(左军)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2.询问调查笔录二份,证明购买者苏凤辉和当事人(左军)对购买情况、销售情况的陈述。
3.现场检查照片三张,证明当事人(左军)违法事实。
4.经营者左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经营者合法身份的书证。
5.购买者苏凤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购买者合法身份。
6.销货清单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左军)销售明细。
7.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左军)有合法资质。
8.进货凭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左军)产品购进情况。
9.供货商提供的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报告单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购进渠道正规合法。
10.经执法人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及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中查询行政处罚信息截图各一张,证明当事人系首次违法。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左军)予以确认,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能够充分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案件性质:
当事人(左军),涉嫌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之规定。
并建议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元整(100元)。
2、罚款人民币捌佰玖拾捌元整(898元)。
合计:人民币玖佰玖拾捌元整(998元)。
898.00元
-
2026-09-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