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城子河区孙家面食馒头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丽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306MA1BM42E75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正阳道东委平房4号门市(申报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鸡城市监处罚〔2026〕27号
经查明,当事人2022年11月1日开始从事面食类制品经营,当事人用上述4种食品添加剂分别制作:使用红枣香精加工制作红枣馒头、使用糖精钠及甜蜜素加工制作玉米面馒头、使用柠檬黄加工制作发糕,根据制作工艺划分上述食品均属发酵面制品,依据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发酵面制品不在“表B.1 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名单”,甜蜜素、柠檬黄、糖精钠3种食品添加剂均未被允许在发酵面制品中使用,故当事人具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采用现金收款,违法生产经营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对无法准确计算的不予认定。
另查明,当事人小经营备案为食品零售,当事人制作馒头、发糕等热食类食品并销售,故当事人具有超出备案事项经营的违法事实。
经询问当事人并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同一性质违法行为,当事人属初次违法。
1.罚款2000.00元整,上缴国库;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添加剂(财物清单:〔2026〕Z1001号);
3.警告。
2000.00元
-
2026-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