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椰丝摩拉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龙春燕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55MAACDBW51B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双桂大道3号附25-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梁平市监处罚〔2026〕736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6月24日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在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双桂大道3号附25-30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等经营活动。
? ? 2026年6月15日,本局接到举报称,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公众售卖香烟。2026年6月17日,本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查看当事人前台电脑的“银杏印象客户端”,点击“香烟”选项,显示有“芸烟 ¥13.00”、“云烟 ¥24.00”、“利群(新版) ¥18.00 ”、“真龙凌云(细) ¥17.00”、“牡丹(软) ¥18.00”、 “ 贵烟跨越细支 ¥24.00”、“千里江山(细支) ¥30.00”、“云烟(细)¥15.00”、“天子中支 ¥25.00”、“软玉溪 ¥24.00”、“老龙凤 ¥15.00”、“中华(硬) ¥45.00”、“软朝 ¥12.00”、 “黄鹤楼 ¥16.00”、“芙蓉王 ¥25.00”等信息;当事人库房的放置有待销售的芙蓉王香烟2条、玉溪香烟6条、龍鳯呈祥(软支)香烟17条、利群香烟3条、真龍香烟1条、天子香烟1条、贵煙香烟4条、龍鳯呈祥(硬支)香烟3条、牡丹香烟3条。
? ?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本局现场检查后,当事人停止销售香烟。
? ?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6年6月1日购进芙蓉王香烟、玉溪香烟、龍鳯呈祥(软支)香烟、利群香烟、真龍香烟、天子香烟、贵煙香烟、龍鳯呈祥(硬支)香烟、牡丹香烟,购进数量分别是2条、6条、18条、3条、2条、1条、4条、4条、4条,购进价格分别是218元/条、201元/条、98元/条、170元/条、150元/条、190元/条、210元/条、122元/条、148元/条,每条10盒,购进后对外销售价格分别是25元/盒、24元/盒、12元/盒、18元/盒、17元/盒、25元/盒、24元/盒、15元/盒、18元/盒。至本局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对外销售了龍鳯呈祥(软支)香烟1条、真龍香烟1条、龍鳯呈祥(硬支)香烟1条、牡丹香烟1条。本局认定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经营总额是7510元【(2条×25元/盒×10盒/条)+(6条×24元/盒×10盒/条)+(18条×12元/盒×10盒/条)+(3条×18元/盒×10盒/条)+(2条×17元/盒×10盒/条)+(1条×25元/盒×10盒/条)+(4条×24元/盒×10盒/条)+(4条×15元/盒×10盒/条)+(4条×18元/盒×10盒/条)】,违法所得是102元【10盒/条×(12元/盒-9.8元/盒)+10盒/条×(17元/盒-15元/盒)+10盒/条×(15元/盒-12.2元/盒)+10盒/条×(18元/盒-14.8元/盒)】。
?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也无社会影响。
1、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伍拾元整(¥75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零贰元整(¥102.00)。
750.00元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梁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