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莽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大道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谢小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DULWRF47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义乌大道178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119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11月2日从合川区罗元福食品经营部购进上述重庆啤酒(国宾)(生产日期:20250725,保质期:9个月)共65瓶(含赠送),购进价格为38元/件(12瓶/件),另赠送5瓶,购进金额共计190元。该批次啤酒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以6元/瓶的价格对外销售。
2026年5月18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查获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重庆啤酒(国宾)7瓶。截至检查当日,该批次啤酒已超过保质期,仍处于待销售状态,用于销售给到店顾客。当事人未能提供该批次啤酒的进销存台账,无法说明超过保质期后的具体销售情况。
本案暂缺乏充分证据查清当事人在案涉重庆啤酒(国宾)过期后的实际销售数量,综合现有取证材料,本局认定,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重庆啤酒(国宾)的数量以本局实际扣押的7瓶计,其货值金额为:6元/瓶×7瓶=42元,违法所得为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7瓶重庆啤酒(国宾) (价值¥ 42.00)。
15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