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建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乃利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0MA05LQEA82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华明家园明湖苑30号楼5门303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1-11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2
2023-10-20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3
2023-10-17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4
2023-07-2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5
2023-07-13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6
2023-06-21
承揽合同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丽)应急罚﹝2026﹞2-303号
天津建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前未制定专项方案、控制措施,未办理作业审批;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在组织下井作业时未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未安排监护人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进行泵站井下维修作业;未依法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应急培训。作为本次事故的项目承包单位、维护作业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向下井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向作业人员告知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组织冒险作业并盲目施救,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罚款人民币110万元(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
110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