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明旭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邹凤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MADL986J4A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恒达世贸广场花苑12幢12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干市监处罚﹝2026﹞51号
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8月12日和2025年1月5日从南昌县新洪大宏远食品商行分两批共计进购24瓶北大仓白酒,两批进购的北大仓白酒生产批次为同一批次(2018-07-06),进货价30元/瓶,总计花费720元,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在2026年2月13日我局对当事人销售的北大仓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并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北大仓白酒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三氯蔗糖项目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4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检测报告(编号:No:SC0326-150110078)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的异议期内未提出复检申请。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计销售13瓶,销售价40.8元/瓶,销售额530.4元,当事人从中获利140.4元,剩余11瓶在其仓库中未售出。
1.没收不合格的北大仓白酒11瓶 2.没收违法所得140.4元,并处罚款20000元,合计20140.4元。
20000.00元
新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