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修文县永妍美容养生馆(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桂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23MAAJMD3A91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景阳街道新园村大园街6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8-18
(2022)黔0123民初2146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修文县荣林汽车租赁经营部
韦**
修文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市监〔2026〕246号
经查明,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通过微信向微信名称为“曹哥”的用户购进“减肥针”8盒,购进价55元/盒,并于当日通过微信销售“减肥针”8盒,销售价225元/盒,获利1360元,货值金额1800元。 以上“减肥针”无中文标签。当事人通过微信聊天中宣称该化妆品具有减肥功效,但无法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一)经营无中文标签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五)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化妆品”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陆拾元(¥1360.00); 2.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二)当事人对经营的产品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综上,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壹仟叁佰陆拾元(¥1360.00); 2.罚款叁仟元整(¥3000.00); 罚没共计肆仟叁佰陆拾元(¥4360.00)。
3000.00元
贵阳市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修文县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