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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英腾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义辉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1307799769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罗东南街刘宅段12号-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09
(2024)浙0304民初5143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英腾电气有限公司,郑**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
2021-05-18
(2021)浙民终699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郑**,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英腾电气有限公司
广州凌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铜仁市碧江区旺群五金批发部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3
2020-10-21
(2020)浙03民初24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凌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郑**,温州英腾电气有限公司,铜仁市碧江区旺群五金批发部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4-09
2021-01-27
(2020)浙03民初24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铜仁市碧江区旺群五金批发部、温州英腾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1500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17-07-01
2017-03-20
(2016)浙03民初836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英腾电气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市监处罚﹝2026﹞783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5年10月29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对当事人生产并销售给梅州市梅江区某辰兴五金机电批发部的五孔插座进行抽样。2025年11月18日,经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上述标称当事人生产的五孔插座“温升”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GB/T2099.1-2021标准要求,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后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当事人共生产同批次不合格产品60个,成本2.9元/个,销售单价3.72元/个,经营额总计为223.23元,计违法所得为49.23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 鉴于当事人无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相应的一般处罚幅度的行政处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49.23元,上缴财政;二、罚款280元,上缴财政。<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本局认为:当事人生产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事实。 鉴于当事人无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依法予以相应的一般处罚幅度的行政处罚。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49.23元,上缴财政;二、罚款280元,上缴财政。
28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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