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海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721397786573Q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西平县盆尧镇政府院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8
(2024)豫1721民初49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2
2024-09-10
(2024)豫1721民初49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西平县人民法院
3
2024-05-23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徐**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遂平县人民法院
4
2024-05-08
(2024)鄂0982民初10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胡**
张**,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安陆市人民法院
5
2024-04-11
(2024)豫01民终5255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3-07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7
2021-06-10
(2021)豫11民终1380号
合同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李*,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漯河景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1-03-23
(2020)豫1104民初458号
运输合同纠纷
漯河景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9
2020-10-27
(2020)豫1702民初87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李*,李*
秦**,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晏**,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4
2024-08-13
(2024)鄂09民终20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胡**、张某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11-26
2024-10-22
(2024)豫1721民初49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高**与西平县某某物流有限公司、韩**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11
2021-07-13
(2021)豫11民终1380号
保险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漯河景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05-08
2021-04-23
(2021)豫1104民初458号
保险纠纷
漯河景升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与李*、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69847.9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3-29
2021-03-01
(2021)豫17民终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03-29
2020-11-11
(2020)豫1702民初874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李*等与秦**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72568.49元
民事案件
7
2019-07-30
2019-05-25
(2019)豫0481民初8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漯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5054.77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中交罚﹝2026﹞00839号
2026年06月2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核查普通公路不停车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设备上传的超限运输车辆数据,发现2026年06月17日16时18分,当事人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使用豫QE9611货车擅自在广东中山市G105深湾治超点(北行)路段超限行驶,经广东中山市G105深湾治超点(北行)非现场治超点检测,该车3轴,载货总重31.59吨,限重27.000吨,超限4.59吨。经查,该车所有人是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该车未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证据:询问笔录、车辆信息、企业信息、非现场检测单、监控抓拍情况等。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3
2
粤东交罚﹝2026﹞04108号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雇用的驾驶员张尧驾驶豫QJ3933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从驻马店市驿城区往东莞市中堂镇方向行驶,于2026年03月22日02时17分在东莞市中堂镇S120槎滘大桥前行驶,该车车货总重51.957吨,轴数是6轴,超限2.957吨,超限率6.03%,超过规定限值,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以上事实,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非现场检测单、询问笔录、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6年版(超限超载)》(序号1),使用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限率不满30%且超重吨位数超过1吨的,违法程度为一般。《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后,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1000.00元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1
3
豫宛桐交执罚字(2025)第0036号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元
桐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01-23
4
豫驻遂交简罚字[2024]第0600020号
西平县柏顺物流有限公司(黄色豫QJ3327)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责令改正,处900元罚款
900.00元
遂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4-06-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