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奥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勇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900MA51HDJA89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莞城段640号218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城市监处罚〔2026〕696号
当事人作为电梯维保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真实、完整记录电梯维护保养情况,维保人员在操作电子维保系统时,因企业内部电子维保系统管理疏漏,未完成6台电梯电子维保信息录入;维保人员发现电子系统无法上传记录后,未采取填写纸质维保台账等替代方式留存维保记录,未形成有效维保档案,亦未将6台电梯维保完成情况告知使用单位,未履行维保结果确认、记录归档义务,违反《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七条第二款“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按照维护保养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维护保养质量,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七)建立维护保养档案,真实记录维护保养情况,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10000.00元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2
惠仲市监处罚〔2026〕943号
超过十五日未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1. 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2.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
20000.00元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3
东市监处罚〔2026〕06-153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12月份在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康乐南路276号4008室给东莞市逸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安装的两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产品编号分别为25H0009466和25H0007962,设备代码分别为312010151202518887和312010151202516059。2026年06月11日,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东莞检测院对上述两台进行安装监督检验,发现编号为25H0009466的电梯存在以下问题:1、通道照明开关在机房内,不便于操作;2、制动器动作有卡阻,释放松闸装置后,制动器无法自动闭合,存在溜车危险。发现编号为25H0007962的电梯存在以下问题:1、通道照明开关在机房内,不便于操作;2、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后轿厢变形。当事人安装两台电梯存在上述问题违反了《GB/T 7588.1-2020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5.2.6.2.1主开关与照明开关均应设置标记以便于识别。”、“ 5.4.3.2.1在轿厢空载或载荷均匀分布的情况下,安全装置动作后轿厢地板的倾斜度不应大于其正常位置的5%。”、“5.9.2.2.2.3制动器应在持续通电下保持松开状态。......断开制动器的释放电路后,制动器应无附加延迟地有效制动。”等相关规范。当事人涉嫌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活动于2026年07月03日予以立案调查。
罚款2.00万元
20000.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