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超达恒邦化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维 | 注册资本:2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4MADE9F3G3J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义宁镇宁红大道江南国际茶城14#-2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修水市监处罚〔2026〕268号
当事人于2025年3月31日作为乙方与甲方即修水县润宁水业有限公司签订《修水县润宁水业药剂采购合同》(编号:RNSY-20250331),合同中对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金额、计量方式、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方法等进行了约定。
根据合同需要,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0日从河南连之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以1090元/吨的价格进购5吨聚合氯化铝(产品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等信息,但英文标注:净含量:25KG;;执行标准:GB15892-2020;后经调查生产单位系巩义市芝田连营供水材料厂;产品等级为合格品),进购货款5450元(含运费、下车费),当事人于2025年12月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38150元货款(为35吨聚合氯化铝总货款,包含该批次5吨聚合氯化铝在内)给河南连之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尔后,当事人将进购的5吨聚合氯化铝以1097元/吨的合同约定价格全部销售给修水县润宁水业有限公司太阳升污水处理厂,销售货款共计5485元,违法所得共计35元。
经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上述聚合氯化铝产品外观、氧化铝的质量分数、盐基度、不溶物的质量分数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测结果为不合格。
1、没收违法所得35元;
2、处以罚款3839元,共计罚没款3874元,上缴国库。
3839.00元
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