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海慕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官礼斌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26MAC2X70F2F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镇香石村后溪6号4楼(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06
(2025)浙02民初280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小野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宁波小野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宁波得旭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官**,宁波硕为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小野人电器有限公司,梁*,宁海慕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闫*,张*,官**,宁波景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处罚〔2026〕515号
当事人宁海慕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从一供货商处(当事人无法提供具体情况)购进便携式风扇(产品质量为1kg,包含容量为2000mAh的18650锂电池2节,且设置有USB接口有反向充电功能),并于当月开始在拼多多平台名为“小野人户外旗舰店”的网店内上架销售前述产品。在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下,当事人以xx元/个至xx元/个之间不等的价格销售前述便携式风扇xx个,实际销售额共计xxxx元。至被查获时,无库存,货值金额共计xxxx元。因当事人未建立进货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2026年5月22日被本局查获。另经查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对锂电池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当事人出厂、销售的产品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属于移动电源(0914)产品,自2024年8月1日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当事人宁海慕野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未获得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属于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销售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等情节,决定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罚款4735.58元。
4735.58元
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