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松柯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雪松 | 注册资本:10.0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984MAK55HGR40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长兴路荣鑫广场总店2层09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汉川市监处罚〔2026〕196号
2026年4月17日,本局执法人员在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检查中,到当事人店内开展检查活动时,当事人店铺线上及线下正在营业,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当事人店内有存放销售食材的食品柜2台。标称为“骨肉相连”的食品一盘,存放于食品柜1最下层从右到左数第3列第2排,其中一支鸡柳手柄处可见疑似“苍蝇卵”附于其上。标称为“香酥肉卷”的食品一盘,存放于食品柜2最下层从右到左数第5列第2排,其中一块肉卷上可见附有疑似“苍蝇卵”。标称为“闽南肉板”的食品一盘,存放于食品柜2最下层从右到左数第7列第2排,其中一块肉板上可见附有苍蝇一只及疑似“苍蝇卵”。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发现上述情况后,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现场将污秽不洁的食材下架并作为垃圾处理。后经执法人员查询对比“百度百科”“百度图片”,并经你店人员及随机邀请第三方人员辨认,确认以上“疑似苍蝇卵”物质为“苍蝇卵”。
经查,当事人在网络外卖平台开设了线上店铺,其中美团平台的店铺名称为“张亮麻辣烫·麻辣拌(汉川荣鑫广场店)”,线下店铺为汉川市松柯餐饮店,主要经营麻辣烫,相关食品是按照称重的方式销售,销售价格为23.8元/斤,涉案食材进货价格是“骨肉相连”15元/斤、“香酥肉卷”15元/斤、“闽南肉板”12 元/斤。现场被污染食材经当事人经营者王雪松估计重量:“骨肉相连”为0.4斤、“香酥肉卷”为0.5斤、“闽南肉板”为0.5斤。计算进货价值“骨肉相连”为6元、“香酥肉卷”为7.5元、“闽南肉板”为6元,以上共计成本价为19.5元;销售价值“骨肉相连”为9.5元、“香酥肉卷”为12元、“闽南肉板”为12元,以上共计销售价为33.5元。本局认定当事人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为33.5元,无违法所得。...[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经营污秽不洁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决定: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汉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