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阚文存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27949608896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毛家沟村二区13号旁厂房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1
(2022)津02民终3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2-27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3
2021-12-27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4
2021-12-02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5
2021-11-23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6
2021-11-09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7
2021-11-09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8
2021-08-16
(2021)津0116民初210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09
2022-09-22
(2022)津0112执45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9-06
2022-06-28
(2022)津02民终31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2-08-19
2022-02-16
(2021)津0112民初12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965905.02元
民事案件
4
2022-03-25
2022-03-08
(2021)津03民终8391号
加工合同纠纷
天津市汉沽汇丰压铸件厂、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12-23
2019-11-05
(2019)津0112执保800号
天津市塔松铝业有限公司、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017906.00元
执行案件
6
2017-07-14
2016-11-28
(2015)南执字第18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隆达伟业五金加工有限公司、天津市中环精冲电子数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五稽罚〔2026〕18号
经查,你单位取得天津市奥博兴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腾宇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份,发票代码:1200162130,发票号码:03755971-03755980,05954711-05954730,金额合计2974973.13元,税额合计505745.37元,价税合计3480718.5元。经查询资金,你单位存在资金支付异常情况。依据现有证据,你单位存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利用虚开的发票进行偷税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对你单位处以402104.04元罚款。
402104.04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2026-03-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