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楚香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锡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200L23844516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黄石大道四门28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黄市监处罚〔2026〕474号
现查明,当事人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主要生产销售散装港饼,也按客户要求生产销售预包装港饼,方式是生产单个港饼后进行独立包装,再包装入客户指定规格的大包装袋销售。现场发现举报人所举报的250克大包装袋和单个港饼的小包装袋,未发现预包装的港饼。两个包装袋的营养成分表标示每100克物质的能量值是1823千焦,蛋白质含量8.2克,脂肪含量17.8克,碳水化合物含量57.6克,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7718-2011)规定的换算关系,对应的能量值分别是139.4千焦、658.6千焦、979.2千焦,换算能量值应为1777.2千焦,换算的能量合计值与标注的能量合计值不一致,能量值标示数值大于换算数值45.8千焦。当事人称以前检测含量和能量值的报告已遗失,无法提供书面报告。针对上述标签及数值问题,当事人提出以下整改方案:1、召回全部250克包装的港饼;2、送检产品,重新检测营养成分,计算数值;3、立即停止使用存在问题的包装袋,重新印刷包装袋。6月18日,当事人提交第三方检测报告,营养成分表数值分别是:每100克物质的能量值是2052千焦,蛋白质含量11.0克,脂肪含量20.9克,碳水化合物含量64.2克。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第6条“营养成分的表达方式”中表2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能量值、脂肪应≤120%标示值,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应≥80%标示值,该检测值均在标示值的误差规定范围内。经调查,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26年250克包装的港饼生产记录,共生产4批,生产时间分别是3月8日(200袋)、4月1日(100袋)、5月8日(200袋)、6月29日(200袋),合计700袋。出厂价格是2.5元/袋,3月8日批次的港饼销售了180袋,召回了20袋,实际销售金额合计450元,因当事人无法计算成本,违法所得450元。其余520袋港饼已召回,用新包装袋的港饼另行补偿给客户。...[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处罚,综合考虑当事人已采取整改措施等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对当事人责令改正,减轻处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50元;2.处500元罚款。上述罚没款合计950元。
500.00元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2
黄西消行罚决字﹝2023﹞第0058号
2023年10月13日,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黄石市楚香食品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一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2023年10月16日到期复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经整改后仍有一处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给予黄石市楚香食品厂责令停止使用生产车间不符合规定电器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100.00元
黄石市西塞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11-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