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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轶群注册资本:128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01766403241A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东孝街道北二环东路1111号8幢518室(自主申报)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9-18
(2025)浙07民终45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海丰电缆桥架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8-06
(2025)浙0703民初4972号
民间借贷纠纷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蓝*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3
2025-07-02
(2025)浙0702民初7476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海丰电缆桥架制造有限公司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4
2023-05-12
(2023)沪0116民初511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向*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5
2023-04-06
(2023)浙0702民初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泉达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6
2023-02-28
(2023)浙0702民初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泉达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7
2022-02-16
(2022)浙0702民初370号
合同纠纷
金华鼎盛风机有限公司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11-27
(2017)浙0702民初165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励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励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12
2023-05-10
(2023)沪0116民初511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宏信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20
2022-02-16
(2022)浙0702民初370号
合同纠纷
金华鼎盛风机有限公司、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10-08
2019-08-15
(2019)浙0702执14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励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8-08-05
2018-02-11
(2017)浙0702民初165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杭州励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励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05912.00元
民事案件
5
2016-12-08
2016-12-08
(2016)浙0702民初1004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宁海县浩瀚暖通设备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创佳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婺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181号
经查,2025年11月12日,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婺城农投经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新农商厦工程施工。2025年11月18日,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当事人签订了《新农商厦项目部临建设施施工合同》,约定由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租赁临时建设所需土地,由当事人负责办理临时建设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及临建设施施工。2025年11月28日,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了《新农商大厦便道租地协议书》,租赁了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土地共4.804亩,租用期限为三年(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2月2日)。2025年12月24日,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申报办理了《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当事人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为建设新农商厦项目部临建设施,在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先用挖机平整土地,然后在部分土地浇筑了混凝土,最后用型钢和保温板等材料搭建项目部办公室,并对项目部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和装饰、安装了玻璃和办公设备以及办公室门前的绿化。当事人的行为擅自改变了林地用途,破坏了该区域原有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2026年1月15日,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委托金华市龙之图林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面积、林种、郁闭度、地类以及地理位置等进行鉴定。2026年2月10日,金华市龙之图林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鉴定意见书》(金龙婺鉴字(2026)6号),鉴定意见: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现场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19°40′25″~119°40′26″、北纬29°1′54″~29°1′57″之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地块用于建设项目部,地面已平整,部分地面已硬化,原有植被已破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共0.3120公顷(3120平方米,合4.68亩);森林类别:一般商品林地。2026年2月12日,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向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案件鉴定意见通知书》(婺农鉴通字〔2026〕1号)。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认可鉴定。 2026年2月9日,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向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婺农责改通字〔2026〕1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述当事人在当日已停止了工程建设,未再扩大占用林地范围,对项目部办公室门前进行了绿化,至10日完工。 2026年3月17日,本机关委托金华市龙之图林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3120公顷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进行鉴定。2026年4月8日,金华市龙之图林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毁坏林地生态修复方案》(金龙婺成字(2026)12号),鉴定意见: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3120公顷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为54361.47元。 2026年5月11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金婺综执责改通字〔2026〕第2600435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026年5月11日,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到现场复查,当事人已停止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占用林地范围未发生变化。 2026年5月12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鉴定意见通知书》(金婺综执鉴通字〔2026〕004号)、《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鉴定意见书》(金龙婺鉴字(2026)6号)和《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毁坏林地生态修复方案》(金龙婺成字(2026)12号)。同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无异议。 另查明,当事人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属初次违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之规定。
鉴于当事人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属初次违法,擅自改变商品林林地用途面积在2亩以上5亩以下,建议责令当事人于2027年5月11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具体标准和内容详见《金华市婺城区雅畈镇二村图斑编号502地块毁坏林地生态修复方案》),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54361.47元1.6倍罚款,计人民币捌万陆仟玖佰柒拾捌元叁角伍分(¥86978.35)
141339.82元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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