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万和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红耀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02MA6Q11835W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梅园路4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8
(2026)云08民终239号
劳务合同纠纷
徐**
普洱万和医院有限公司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思处罚﹝2026﹞98号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期间,普洱万和医院有限公司涉及违规收费问题类别为超标准收费,问题项目为特殊病床费,问题情形描述为医院在上传“普通监护室床位”时,同时加收“特殊病床费Ⅳ”的费用,涉及金额为2799元,其中居民违规金额318元,居民基金损失222.03元,个人自付95.97元;职工违规金额2481元,职工基金损失2208.59元,个人自付272.41元。上述违规收取费用中,基金损失部分已按规定退还普洱市思茅区医疗保险中心,个人自付368.38元尚未退还。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规定,属未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罚款1000元;2、没收无法退还的个人自付部分180.88元。上述两项罚没款合计1180.88元。
1、罚款1000元;2、没收无法退还的个人自付部分180.88元。上述两项罚没款合计1180.88元。
1000.00元
思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