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万金 | 注册资本:5188.8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000767716231E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东路41号(真宁东路延伸段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23
(2023)甘1002民初1583号
合同纠纷
张**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
2023-04-14
(2022)甘1002民初4947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供排水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3
2022-03-25
(2020)甘1002民初446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庆阳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4
2022-03-14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庆阳市供排水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12-17
(2021)甘1002民初5352号
合同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庆阳榆洲地元能化燃气有限公司,庆城县万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6
2021-08-04
(2021)甘1002民初3353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西峰区热力集团安装有限公司,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7
2020-11-25
(2020)甘1002民初445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徐**,徐*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8
2020-11-25
(2020)甘1002民初4462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城区热力集团安装有限公司,庆阳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9
2020-11-24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李**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0-08-31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
甘肃龙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5-27
2024-03-25
(2024)甘10执1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庆阳市万世某某有限公司与庆阳某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2
2023-06-30
2023-03-23
(2023)甘民申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庆阳川庆钻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2-04-29
2022-03-24
(2021)甘1002民初597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庆阳川庆钻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2-09
2021-12-29
(2021)甘1002民初3350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甘肃欣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2-09
2021-12-31
(2021)甘1002民初3346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2-09
2021-12-31
(2021)甘1002民初334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如皋市腾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29
2021-11-25
(2021)甘民申2605号
合同纠纷
张*、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2-21
2021-05-17
(2021)甘10民终411号
合同纠纷
张**、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1-12-10
2021-10-24
(2021)甘1002民初13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石**、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4760.06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1-09
2021-10-13
(2021)甘1002民初334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庆阳市万世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庆市税稽一罚﹝2026﹞13号
(一)增值税及附加违法事实:2022年至2024年你公司工程技术部在为客户安装天然气时,购买大米和面粉向客户赠送,该期间的礼品赠送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视同销售额(不含税)分别为2022年31,558.72元,2023年13,763.30元,应当补缴缴增值税4078.9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85.53,教育费附加122.37元,地方教育附加81.58元。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和第四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一)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二)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国务院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和第三条:“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甘肃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分别按照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同时缴纳地方教育附加。”(二)房产税违法事实:你公司房产税计税依据未包含相应的土地价值部分,其中,南佐加气站未包含土地价值1,349,465.13元,兰州路营业厅房产未包含土地价值1,534,725.59元,以上合计应计入房产税土地价值为2,884,190.72元,应当补缴2022年至2024年房产税共计72,681.60元。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2011年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第一条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甘肃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20年8月10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第五条根据《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77,046.11元50%的罚款38,523.06元
38523.06元
国家税务总局庆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05-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