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阿卡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天翔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4MAE2T60B9T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办事处置信银河广场A座710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呈市监处罚〔2026〕00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9日开始接受预定并销售高叶酸甜玉米(净重:1千克),并在其抖音店铺(云味鲜 阿卡香)商品介绍页面标注“预防脑萎缩、诱导癌细胞凋亡、调节胰岛素敏感性”等内容,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涉案产品销售清单及供货商资质材料,未能提供上述宣传内容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我局执法人员检查之时,当事人共售出涉案产品228单,销售金额共计7199.07元,并按销售额2%向抖音平台支付服务费用,即143.98元。另查明,投诉人未向当事人申请退货退款,且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接受我局调解。
综上所述,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费用共计143.98元。
综上,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本案事实,我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以广告费用3倍罚款,即431.94元,上缴国库。
431.94元
呈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