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区安宁渠镇金鑫水玻璃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鲍利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50104L6989456X7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安宁渠镇北大路村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阜市监处罚〔2024〕61号
2024年5月20日,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昌吉州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B-08-01-26(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三期西北处)新市区安宁渠镇金鑫水玻璃厂检查时发现,厂房西侧有1台压力容器正在使用,该压力容器处于运行状态,压力容器左侧压力表显示为:0.2Mpa,压力容器上挂有铭牌显示:设计温度280℃、容积5.87m3、产品编号为R21001、设备代码:215037388202100001。该台压力容器是由新市区安宁渠镇金鑫水玻璃厂在2021年3月15购买,于2021年3月28日开始在乌鲁木齐米东区开始使用,2024年4月19移装至阜康。新市区安宁渠镇金鑫水玻璃厂是该台压力容器使用管理人。当事人只能提供该台压力容器出厂时的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制造监督检验日期是2021年3月9日已超出监督检验有效期内,不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罚款40000元整。
40000.00元
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