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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杰盟特种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宁家注册资本:1013.8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16754133678F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姜桥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09-19
2017-05-15
(2016)苏0481执3987号
承揽合同纠纷
南京南化无损检测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溧阳市云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6-08-09
2016-08-09
(2016)苏0481民初495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南京南化无损检测有限公司与江苏省溧阳市云龙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966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滨市监处罚﹝2026﹞212号
现查明,xx检测有限公司取得RT(射线检测)资质,于2023年7月至2025年3月期间为江苏xx有限公司x号锅炉提供射线检测服务。2024年2月5日,当事人与xx检测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使用专用等径线性像质计对江苏xx有限公司x号锅炉进行射线检测。当事人在上述合同履行期间,对江苏xx有限公司x项目x号机组x管排拍摄的探伤底片中的xx-17-C44、xx-17-C47、xx-17-C48、xx-17-D26底片上,仅可见1根模糊不清的像质计金属线,但其出具的《射线检测报告》对应的上述“评定记录”显示“未定评级缺陷”。当事人的上述检验检测行为不符合《NB/T 47013.2-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5.12.6的规定。
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50000元
50000.00元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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