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大钧 | 注册资本:66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509718617181R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同周路南侧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3
(2026)沪0118民初132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2
2026-05-18
(2024)苏0509民初14335号
股东出资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吴**,吴**,徐**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5
(2025)苏0509民初24185号
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吴**,吴**,徐**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5-28
(2025)苏0509民初28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叶*,刘**,苏州鲁渝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5-14
(2025)沪0118民初8064号
承揽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亚士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6
2025-03-10
(2025)苏0509民初28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鲁渝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叶*,刘**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7
2025-02-20
(2024)苏0509民初207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湖州佰仕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8
2024-10-22
(2024)沪0105民初219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9
2022-05-23
(2022)苏0509民初25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柏林之雪婚庆道具有限公司,徐**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10
2022-05-23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市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柏林之雪婚庆道具有限公司,徐**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30
(2024)苏0509民初14335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吴先尔;徐文斌;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
2025-12-26
(2025)苏0509民初24185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丰亿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3
2025-10-27
(2025)苏0509民初24185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吴**,徐**,吴**,苏州丰亿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08-06
(2025)苏0509民初28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鲁渝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刘**,叶*
裁判文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5
2025-04-10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鲁渝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刘**,叶*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6
2022-08-18
(2022)苏0509民初25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柏林之雪婚庆道具有限公司,徐**
裁判文书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7
2022-04-03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市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苏州柏林之雪婚庆道具有限公司,徐**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8-25
2025-01-22
(2024)苏0509民初20746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xx有限公司、湖州xx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18-04-24
2018-03-12
(2018)苏0509执260号
加工合同纠纷
260吴江市金茂塑胶有限公司与杨**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03-02
2016-01-25
(2015)吴江执字第2825号
加工合同纠纷
吴江市金茂塑胶有限公司与杨**加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5-11-06
2015-11-06
(2015)苏中商申字第00036号
加工合同纠纷
杨**与苏州吴江金茂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5-10-30
2015-09-25
(2015)吴江执字第282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江市金茂塑胶有限公司与吴江市龙鑫净化彩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5-04-09
2015-04-09
(2015)吴江汾商初字第00104号
加工合同纠纷
吴江市金茂塑胶有限公司与杨**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7095.98元
民事案件
7
2014-06-16
2014-06-16
(2014)吴江汾商初字第00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吴江市金茂塑胶有限公司与吴江市龙鑫净化彩板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26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吴市监处罚〔2026〕401号
经查,车牌号厂内苏ET8646的叉车为当事人所有,由当事人进行使用,上述叉车经特检院检验合格。叉车司机王德恒为当事人员工,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当事人制定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TSG 81-2022《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在《叉车安全操作规程》第(20)条中设定有“严禁在货叉上站人或者利用货叉起升载有人员的装置”的内容。
2026年6月29日,为尽快完成泡沫装卸作业,当事人叉车工利用货叉将工人起升至货车车顶作业,违反了当事人制定的《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当事人未给予王德恒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综上所述,当事人未履行特种设备作业现场和作业人员管理义务的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处罚。办案人员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2000元,上缴国库。
2000.00元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