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新恒逸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洪双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0111MA4NBQHA6F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黄土岭路304号(原296号)省气象局科技楼一楼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雨市监处罚〔2025〕237号
当事人经营的“国窖1573”白酒(20201022 1011V4)经注册商标专用权人鉴定为假冒产品,其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属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本案当事人未能如实说明涉案产品来源,应当对此次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鉴于在本案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对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认识充分,涉案货值较小,且属于初次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规定,参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章第一节第三条裁量基准从轻情形裁量幅度,本局决定从轻处罚。
处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