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小川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02MA780R0B05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新编七区麦西来甫街55号天泽家园小区商业楼2#2层20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0
民间借贷纠纷
程*
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罗*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9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鑫盛鼎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5-11-21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鑫盛鼎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4
2025-10-15
(2025)新2801民初708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杨*
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5
2025-10-14
(2025)新2101民初408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吐鲁番市新龙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料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6
2025-09-19
(2025)新2101民初28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罗*,邱*,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罗*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7
2025-08-12
(2025)新2101民初319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老城路支行
邱*,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8
2025-08-06
(2025)新2101民初3016号
追偿权纠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再担保有限公司
邱*,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9
2025-07-23
(2025)新2101民初28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罗*,邱*,罗*,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10
2025-03-12
(2025)新2101民初71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邱*,罗*,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27
民间借贷纠纷
程*
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2
2026-01-26
(2025)新2801民初97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鑫盛鼎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罗腾;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3
2025-11-26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鑫盛鼎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罗腾;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4
2025-11-10
(2025)新2101民初2884号
借款合同纠纷
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罗俊
裁判文书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5
2025-11-06
(2025)新2801民初7089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杨*
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罗腾
裁判文书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6
2025-09-28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鑫盛鼎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罗腾;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7
2025-08-27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杨*
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罗腾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8
2025-07-30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吐鲁番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罗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9
2025-03-24
(2024)新2101民初2758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高昌支行
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邱艳;罗腾;罗俊
裁判文书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10
2024-12-26
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高昌支行
罗俊;吐鲁番市顺达涂料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顺俊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邱艳;罗腾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税稽罚(2026)22号
(一)增值税 1.你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巴彦淖尔市某化工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发票代码:1500201130,发票号码:02474797—02474804,货物名称为:*化学合成材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化学试剂助剂*可再分散性乳胶粉,发票金额为755752.20元,发票税额为98247.80元,价税合计854000.00元,并于2021年12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98247.80元。以上8份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发《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2.你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成都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份,发票代码:5100213130,发票号码:20330359—20330361,货物名称为:*化学合成材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化学试剂助剂*可再分散性乳胶粉,发票金额为298672.56元,发票税额为38827.44元,价税合计337500.00元,并于2022年1月认证抵扣进项税额:38827.44元。以上3份发票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已发《已证实虚开通知单》。 3.我局检查人员在取证中发现你公司2022年6月12号记账凭证中接收到河南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6月27日开具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100221130,发票号码11787670-11787680,发票金额为1086283.16元,发票税额为141216.84元,价税合计1227500元,货物名称为:*化学合成材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和*化学试剂助剂*可再分散性乳胶粉);2022年6月13号记账凭证中接收到河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发票(发票代码4100222130,发票号码09200384-09200388,发票金额为486725.65元,发票税额为63274.35元,价税合计550000元,货物名称为:*化学合成材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出现资金回流现象。 经检查人员调查核实你公司与上述4家公司的货物流、发票流、资金流及相关证据资料,证实你公司与上述4家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情况下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十九条、《中华
以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258619.58元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7-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