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房保国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房宇陆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724MADK44BNXU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薄口路以东、纬四路以北桃李茂一层1-0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获市监处罚〔2026〕178号
经查,获嘉县房保国餐饮店位于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薄口路以东、纬四路以北桃李茂一层1-09号,办理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编号:JY24107240137935,有效期限自2026年06月01日至2031年05月31日。经营者姓名:房保国,男,民族: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1092619820507****,住址: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薄口路以东、纬四路以北桃李茂一层1-09号。
2026年6月5日 ,我局执法人员到获嘉县房保国餐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购进由平乡县一家人食品厂于2026年05月16日生产的“亿调龙”烤鸭酱,净含量:40g,保质期:未开封12个月。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同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当事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6年6月15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后,再次购进由山东天驰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日生产的“张小润”白砂糖,净含量:300克,保质期:24个月,逾期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当事人构成了在采购食品时经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后,逾期仍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元)
5100.00元
获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