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9裁判文书 9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多立成注册资本:6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200MA73CFK57L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新鹏东路90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7-05
(2023)甘0271民初28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
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2
2023-02-13
(2022)冀0925民初306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省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3
2022-11-08
(2022)冀0925民初306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省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4
2022-10-14
(2022)冀0925民初306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省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5
2022-09-19
(2022)冀0925民初306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省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6
2022-05-16
(2022)甘04民终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群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1-07-22
(2021)冀0925民初17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甘肃省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盐山县人民法院
8
2021-03-09
(2021)甘0422民初477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甘肃群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甘肃嘉峪关墅通管业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省会宁县人民法院
9
2020-11-12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省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10
2025-04-23
(2025)甘7507执1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市分行等与多立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2070040.28元
执行案件
2
2025-04-15
2025-03-25
(2024)甘0271执恢1792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甘肃某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嘉峪关某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多**等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4-01-10
2023-11-29
(2023)甘02民终6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甘肃某某有限公司嘉峪关分某行、甘肃某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3-03-04
2022-12-20
(2022)甘0702民初861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昌县城关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张掖分公司、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7-26
2022-03-22
(2022)冀0925民初7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2-07-16
2021-09-03
(2021)冀0925民初17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11-16
2021-03-24
(2021)甘0422民初477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甘肃群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10-08
2021-08-08
(2021)甘0422执保38号
财产保全
甘肃群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9
2021-04-06
2021-02-22
(2021)甘02民辖终1号
承揽合同纠纷
甘肃利晟钢管制造有限公司与河北天翔昊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市税稽罚﹝2026﹞15号
经检查,你单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规定。你单位在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进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对应的项目只有1项,即“金属管道涂塑防腐技术研究项目”,经审核你单位提供的资料,四年中均未按规定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且四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均属于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和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2019年度,你单位研究项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金额为1797746.09元,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扣减该项费用后企业2019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813210.82元,弥补2018年度亏损571909.14元后你单位2019年度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241301.08元。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之规定,你单位少缴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12065.05元。你单位针对研究项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金额为4173869.45元,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扣减该项费用后企业202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413404.22元。你单位针对研究项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金额为2493222.49元,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扣减该项费用后企业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83445.53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你单位202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129958.69元。你单位针对研究项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金额为2519005.15元,不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条件,扣减该项费用后企业202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720144.87元。
追缴你单位2019年少缴企业所得税,并处少缴税款50%的罚款,即6032.52元。对你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处以12000.00元的罚款。
6032.52元
国家税务总局嘉峪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