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有间网吧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云红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24057791253N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铜龙路14、16、18、2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铜烟处﹝2026﹞第20号
2026年2月27日11时30分,我局专卖执法人员阮小坪、刘代平一行2人例行市场检查,经出示检查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后,在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铜龙路14、16、18、20号当事人重庆市铜梁区有间网吧的经营场所收银台抽屉内当场查获其涉嫌违法卷烟娇子(格调细支)1条、龙凤呈祥(遇见)2条、天子(中支)1条、云烟(细支云龙)2条、玉溪(软)3条、龙凤呈祥(硬)5条、云烟(软珍品)4条、龙凤呈祥(软魅力朝天门)4条共计8个品规,合计22条卷烟,经初检,为真品卷烟。经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无法提供购进上述卷烟的合法有效证明。因当事人行为涉嫌违法,经局领导同意,执法人员将上述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并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明:上述涉案卷烟系真品卷烟,共计8个品规,合计22条卷烟,系当事人重庆市铜梁区有间网吧所有。上述涉案卷烟是当事人从重庆市江津区内烟店购进,被当事人重庆市铜梁区有间网吧存放在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铜龙路14、16、18、20号经营场所收银台抽屉内并用于销售。当事人销售卷烟的违法所得无法查证。经执法人员调查,当事人购进涉案卷烟的具体金额无法核实,因此以《重庆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2026年全市卷烟销售价格的通知》对当事人卷烟货值以零售价进行核价,卷烟货值为3730.00元。当事人在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铜龙路14、16、18、20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在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销售卷烟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违法行为。
按当事人重庆市铜梁区有间网吧涉案卷烟价值3730.00元的35%罚款人民币1305.50元(人民币壹仟叁佰零拾伍元伍角零分)。
4005.01元
重庆市铜梁区烟草专卖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