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英英日用百货批发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21MA0QPTY96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集通路东工业街北3-商业-0401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阿市监处罚市监处罚〔2026〕75号
当事人涉案经营详情如下:
1.?当事人2025年4月至11月从杨志刚、苏久春经营的志平肉店购进牛肉、驴肉等肉类,通过微信私聊接单、线下配送的模式对外销售。
2.当事人从杨志刚,苏久春处购进牛肉109Kg,进货单价36元-50元/Kg,进货金额4284元;购进驴肉2.5Kg,进货单价46元/Kg,进货金额115元,购进牛肉馅6Kg,进货单价46元/Kg,进货金额276元;进货合计117.5Kg,进货金额合计:4675元。上述肉制品均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经逐笔核对当事人微信转账、流水,已查明当事人购进109Kg牛肉,销售104Kg,自己食用5Kg,销售价格37元-56元/Kg,牛肉销售金额合计4371元,购进2.5Kg驴肉全部销售,销售价格56元/Kg,驴肉销售金额合计140元,购进6Kg牛肉馅全部销售,销售价格52元/Kg,牛肉馅销售金额合计310元,当事人自述:涉案5Kg牛肉,仅供自家日常食用;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自食相关佐证材料,当事人未能提供。经核查,未发现当事人通过微信等渠道对外销售上述涉案肉类的证据,无法确认上述肉类是否销售,故该部分的肉类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所以认定本案涉案货值金额为4371元(牛肉销售金额)+140元(驴肉销售金额)+310元(牛肉馅销售金额)=4821元,违法所得为4821元。经查,2025年4月至11月期间,阿鲁科尔沁旗罕乌拉街道英英日用百货批发店经营者高英,不囤积货品,经营模式为微信接单、线下上门配送,通过微信形式从事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牛肉、驴肉等肉类的违法经营活动。
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8日对该店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完成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办理。经我局全程核查取证,至2026年7月27日,本案违法事实全部查清,调查工作终结。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4821元;
2.罚款10000元。
(罚没款合计:14821元
10000.00元
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