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立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天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EL0LB09D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二街文景国际南区南门对面独栋二层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6〕117号
经查,内蒙古立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二分公司的总公司内蒙古立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通过拼多多平台繁锦印务店铺统一设计印制标题为“立帆教育 志愿填报十四年”的纸质宣传册,印制总量5000册,印刷广告费用合计2200元,该款项由总公司对公账户支付,宣传册正反面印制有机构从业时长、服务学生总量、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师资介绍等内容,其中表格罗列65名往期服务考生姓名、选科、高考分数、录取院校等升学信息。据当事人所述,相关信息均系该公司2025年志愿填报服务结束后从内部业务系统服务台账、客户花名册中提取,使用上述考生个人信息用于商业宣传未取得任何一名考生书面授权,亦无相关授权留存材料,该公司于2026年6月7日至6月9日在临河一中考点对面搭设宣传棚向考生、家长派发前述宣传册,截至6月9日检查当日累计派发3000份,剩余2000份存放于二分公司仓库,本次宣传目的为依托高考节点招揽考生及家长咨询志愿填报付费服务、扩大客源提升机构知名度。2026年6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考前专项检查中已明确告知该公司使用包含考生信息的宣传册发布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当场责令其停止该宣传册派发及全部使用行为,当事人明知涉案宣传物料违法且经监管部门事前警示制止,仍按照总公司指令在高考人流密集考点区域持续对外派发违法宣传册,案发后该公司自行销毁剩余2000份涉案宣传册,并组织全体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主动实施整改并请求从轻处罚。
2026年07月21日17时28分至18时22分,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财务兼日常管理负责人王培智进行了询问,并获取了询问笔录一份,当事人陈述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事实。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之规定,属利用受益者的名义作推荐、证明发布教育培训广告的违法行为。
506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