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荣耀网咖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震晔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5MA10N5EM75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48号2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辽沈)文综罚字〔2026〕F-160号
依据12345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单,2026年8月13日14时30分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皇姑大队执法人员刘勇(06010021558)、马洪峰(06010021526)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148号2门的沈阳市皇姑区荣耀网咖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前执法人员告知网吧现场负责人赵思语如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可以申请回避,现场负责人赵思语表示不申请回避。该网吧正常对外营业,《营业执照》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齐全并悬挂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经营面积221.3平方米,共有62台电脑,现场上网消费人数为25人。执法人员在该网吧检查中发现网吧二楼有两名未成年人在25号、27号电脑上网,其中在25号电脑上网的未成年人名字叫王严三(身份证号码210105201110260012),在27号电脑上网的未成年人名字叫宛映希(身份证号码21010520110330227X),该网吧涉嫌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作出如下处理:1.填写《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份;2.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该网吧负责人于2026年8月17日到本机关做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拍照取证,执法检查全过程录像记录,本次检查于2026年8月13日15时50分结束。由该网吧现场负责人赵思语全程陪同检查。
一、警告。
二、罚款为0.7万元。
7000.00元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6-09-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