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麻步姐昊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伟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105MAEJ5HQN7N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北营街道许东路学校公寓楼商铺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店处罚〔2026〕3817号
经查,2026年5月27日,太原麻步姐昊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后厨过道配电箱中有虫尸、鼠粪,后厨与外界连通处未设置挡鼠板。2026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进行回查,该单位后厨过道配电箱中有鼠粪,后厨与外界连通处未设置挡鼠板。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经营资质和基本情况;
证据(二):2026年5月27日对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证据(三):2026年5月27日现场检查照片打印件1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证据(四):2026年6月5日对当事人的当事人的《现场笔录》1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证据(五):2026年6月5日现场检查照片打印件1份,证明现场检查的情况;
证据(六):2026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证据(七):当事人提供的《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的事实。
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如下: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3
2
小店消行罚决字﹝2026﹞第0096号
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30000.00元
太原市小店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