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东路约亭高速路口小卖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邢增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69005MA5RLG2P6J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圩园林西街3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文市监处【2025】197号
2025年7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海南省文昌市东路镇约亭圩园林西街36号的文昌东路约亭高速路口小卖部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上放置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该产品包装上标有“PET”“PP”塑料杯具,涉嫌提供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店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予以扣押。为进一步调查案情,经报局领导批准,本局于2025年7月10日予以立案查处。
经查实,当事人购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其中塑料制品包装上标示使用材质为:PET、PP,且产品外包装上未发现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标志和产品追溯二维码。上述塑料制品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中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当事人将上述塑料制品提供给店内消费者购物使用。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塑料制品的进货凭证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材料,不记得购进数量,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并扣押的涉案塑料制品共3.28斤。 因当事人将上述塑料制品免费提供给店内消费者购买椰子水打包使用,无违法所得。
一、没收已扣押的3.28斤含“PET”、“PP”材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二、罚款300元。
300.00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