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酉坛坊酒业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381MA6H90DD18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赤水市市中荷塘路9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市监处罚〔2026〕47号
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位于赤水市市中荷塘路92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其由外往内依次摆放有7坛土坛盛装的散装白酒分别用标签标示:三年陈酿、四年陈酿、五年陈酿、八年陈酿、十年陈酿、十二年陈酿、十五年陈酿,又发现经营场所内放置有牛皮纸包装的无标签的白酒13件且牛皮纸包装纸箱上均有黑色手写字体标示4#的白瓶酒5件,规格:500ml×6瓶/件,5#的白瓶酒3件,规格:500ml×6瓶/件,6#的白瓶酒5件,规格:500ml×6瓶/件。其中又在现场发现漏斗、封瓶器以及包材等灌装工具。现场工作人员郭小琴声称上述案涉白酒13件均系自行灌装用于销售,且不能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证。又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的小储藏间内发现少量牛皮纸外包装、吹风机、打包带等包材、设备,未见未使用的白色陶瓷酒瓶,现场工作人员郭小琴已对上述牛皮纸外包装、打包带等包材进行现场销毁。执法人员将上述案涉白酒13件和封瓶器1台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2026年4月22日本局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郭小琴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6年6月16日案件调查终结。
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在赤水市市中荷塘路92号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酒类)等经营活动。2026年2月22日,当事人从贵州大福盛世酒业有限公司购进散装白酒如下:1.
1.罚款5000元;
2.没收违法经营的白酒13件(4#酒5件、5#酒3件、6#酒5件)。
5000.00元
遵义市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