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贝贝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士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02MA72DLJ27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馨宇丽都6号楼4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州市监处罚﹝2026﹞391号
2026年5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张掖市贝贝诊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在该诊所药房南侧中药配方颗粒调配柜第五层第三格左侧丹参抽斗内发现有待使用的丹参配方颗粒35袋(生产日期:2023年4月11日,保质期36个月,产品批号20230401,规格:2.5G,生产企业: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2、在该诊所药房南侧中药配方颗粒调配柜第五层第三格右侧赤芍抽斗内发现有待使用的赤芍配方颗粒52袋(生产日期:2023年5月5日,保质期36个月,产品批号20230501,规格:1.82G,生产企业:吉林吉尔吉药业有限公司);与生产日期为2025年2月20日,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赤芍配方颗粒混放。3、在该诊所药房南侧中药侧中药配方颗粒调配柜第八层第五格左侧诃子抽斗内发现有待使用的诃子配方颗粒90袋(生产日期:2023年5月13日,保质期至2026年4月,产品批号C230431,规格:2.5G,生产企业:天地恒一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上三种中药配方颗粒177袋均已超过有效期,且与效期内的药品混放。执法人员现场制做了检查文书。现查明,张掖市贝贝诊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内存放并待使用已超过有效期的中药配方颗粒:“丹参配方颗粒”35袋、“赤芍配方颗粒”52袋、“诃子配方颗粒”90袋,合计177袋。经执法人员调阅处方未发现上述过期药品的使用处方及记录。“丹参配方颗粒”于2025购进400袋,进价0.53元/袋,已售365袋,售价0.69元/袋,剩余35袋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24.15元;“赤芍配方颗粒”于2025年购进200袋,进价0.78元/袋,已售148袋,售价1.01元/袋,剩余52袋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52.52元;“诃子配方颗粒”于2025年购进210袋,进价0.52元/袋,已售120袋,售价0.68元/袋,剩余90袋超过有效期,货值金额61.2元。上述药品合计货值金额137.87元。当事人于2026年5月11日提交了整改报告,已完成整改。2026年5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未按按说明书储存条件存放药品进行复查复核,现场检查未发现未按说明书储存条件存放的药品。
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劣药“丹参配方颗粒”35袋、“赤芍配方颗粒”52袋、“诃子配方颗粒”90袋;2.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2
甘区医保处字﹝2024﹞第75号
超限用药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2.对单位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3.责令退回违规医保基金1692.00元,其中城镇职工1178.00元,城乡居民514.00元;4.处1倍罚款1692.00元。
1692.00元
甘州区医疗保障局
2024-12-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