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300MA9K595W7L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246号100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三市监处罚﹝2026﹞122号
2021年08月31日当事人取得《营业执照》并于2022年08月26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025年12月1日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与河南省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负责2025年12月01日至2027年01月31日期间瑞德华府小区14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2026年0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瑞德华府小区电梯检查过程中发现,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安排1名维保人员维保电梯和未按要求设施防护措施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在维保过程中未按要求对电梯底坑、轿厢顶部及无妨通话设备维保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第六条的规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三市监陕特令〔2026〕第5号)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6月12日前采取措施以改正或消除事故隐患。2026年07月1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当事人改正了违法行为。 另查明,当事人维护保养费用285元/月/台。对应单次维保费用142.5元/次。2026年05月07日当事人维保人员对5号楼4部电梯维保过程存在缺项、漏项,未完整、合规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开展维保,未履行法定维保义务,属于实施违法行为取得的款项,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为142.5元×4=570元。
罚款人民币10000 没收违法所得570元
10000.00元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