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钟涛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330MAAJPMW532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丹霞社区华润大道(三溪,鼎源春天B区商业)2-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习〕文综罚决字〔2026〕13号
2026年7月21日习水县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张友霞、黄涛在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执法检查发现贵州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虹顶社区习水县总工会下岗职工培训中心,但实际经营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黑鹿社区天生路杉王大道御景山居7号楼1号门面(与贵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习水杉王大道服务网点同一场所办公),前期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贵州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7月21日经习水县文化旅游局同意立案调查。2026年7月21日习水县文化旅游局文化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张友霞、黄涛在开展“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执法检查发现贵州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虹顶社区习水县总工会下岗职工培训中心,但实际经营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杉王街道黑鹿社区天生路杉王大道御景山居7号楼1号门面(与贵州携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习水杉王大道服务网点同一场所办公),前期已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贵州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责令改正期限内完成整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2026年7月21日经习水县文化旅游局同意立案调查。
贵州聚游旅行社有限公司变更经营场所登记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立案调查期间积极办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的变更并在政务网上向遵义市文化旅游局提交资料对《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情形。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的规定。参照《贵州省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条件和情形(从轻处罚,首次查处,且违法行为轻微或危害后果轻微,拒不改正。),处罚裁量标准(处3千元以下罚款)。本机关于2026年7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习水县文化旅游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习)文综罚告字〔2026〕13号,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的权利。截至2026年8
1000.00元
习水县文体旅游局
2026-08-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