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嵇伟民 | 注册资本:2991.66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21MA28C4DW9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阜溪街道光明街2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5
(2026)浙0521民初46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乔德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2
2026-09-14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3
2025-03-20
(2024)浙0521民初4216号
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微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4
2024-11-22
(2024)浙0521民初4216号
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微宏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5
2023-11-29
(2023)苏01民终142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07-19
(2023)苏0115民初51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7
2023-05-09
(2023)苏0115民初511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8
2022-10-09
(2022)苏01民终73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2-08-29
(2022)苏01民终73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2-08-29
(2022)浙0521民初2281号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7-27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市乔德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清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2-27
2022-08-29
(2022)浙0521民初2281号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赫曦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3-02-16
2023-02-15
(2023)浙0521执160号
劳动争议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姚**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22-11-01
2022-04-06
(2021)浙0521民初4259号
劳动争议
浙江高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姚**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186333.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4〕595号
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5月上线公司网站。网站是委托武汉创客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制作。网站内的内容由当事人提供(包括上述描述当事人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由武汉创客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上架建设,设计制作费用是3800元,并免费为当事人维护一年,合同期满后就由当事人自行维护。至2024年5月6日本局核查前,当事人已经及时将上述“通过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宣传用语予以删除。
当事人在公司网站界面宣传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但实际未通过该认证的行为,已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的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11400元,上缴国库
11400.00元
德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