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川蜀重庆小炒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强亮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1202MA71CQJK1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东江7号路商业文化步行街B区10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陇)市监罚〔2026〕3-6号
经查,在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当事人虽无法提供相同批次涉案食品原料的进货票据,但提供了新购进的与上述涉案食品相同原料的进货票据,显示“鲜麻辣鲜露调味料”购进价是20元/瓶,“海鲜酱”购进价是7元/瓶,当事人涉案货值为27元。当事人未做食品加工和销售记录,涉案食品原料违法所得无法查清。当事人虽陈述记不清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过期后是否使用,但其无法提供未使用的证据,该食品原料是在其后厨操作台上检查发现,并且和在用的未超过保质期的其它食品原料放置在一起,处于易取用的状态,其中“海鲜酱”处于开封状态并且瓶口和瓶身处均沾有和瓶内相同的物质,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超过保质期后未使用,不排除存在使用的可能性。当事人因店内还在装修中,其环境卫生执法人员无法查看。
对武都川蜀重庆小炒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0元;
2.没收非法财物:食品原料;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元
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