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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德立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穆妮热·麦合木提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2MACD81W51X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和平南路一巷104号宁夏湾小区3栋1层商铺1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天综罚决〔2026〕第HJS1号
当事人新疆德立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天山区“兰亭雅景”项目建设单位,该公司自2026年4月6日起,使用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对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大湾北路和二道湾二巷交汇处西南侧城市道路进行侵占、挖掘。截至2026年6月5日,该处搭建临时设施或建筑设施主体框架已基本完工。经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现场实地定位放线测量,且经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天山区分局复函认定: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勘测规划院现场放线量算范围超出新疆德立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地范围88.05平方米,其中占规划城市道路用地46.63平方米。
依据《乌鲁木齐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第(二)、(四)、(五)项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二)履带车、铁轮车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三)擅自进行对城市道路有损害的各种作业的;(四)向路面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废物及冰雪,情节严重的;(五)其他损害城市道路的”之规定。
1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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